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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阳集团tyc8722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太阳集团tyc8722]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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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8722

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同意,特制定学校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省内普通高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良。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本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专科阶段专业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

专业排名原则为:依据《太阳集团tyc8722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相关规定,统计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学习成绩,按照历年平均成绩进行排名。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我校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4年毕业的;我校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二、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专业办学条件等情况,编制分专业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公布。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计划单列。

三、报名工作

(一)考生类别分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4种。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并结合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本院专科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复审。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报名。学院对本院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和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复审。最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三)报名时间及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四、考试工作

(一)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分理工农医类、非理工农医类2个类别组织。理工农医类考生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非理工农医类考生考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各考试科目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要求的通知》统一命制,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二)考试时间

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日期

时间

4月6日

4月7日

09:00-11:00

大学英语

计算机基础

15:00-17:00

高等数学


15:00-17:30

大学语文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时间为2024年4月6日9:00-11:00。

(三)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负责本校考生在汇东校区考点参加考试,负责制定本校“专升本”考务工作、安全保密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专升本”考试中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专升本”考试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和志愿填报

(一)考试成绩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查询及打印,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申请复核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登记。

(二)志愿填报安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各类别考生均设置30个平行志愿,具体填报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执行。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工作按照“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

(二)录取批次按照免试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的顺序依次进行。

(三)录取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并寄送被录取考生本人

七、教学管理

(一)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录取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新生的本科学分认定为:所升入本科专业应修总学分的40%(具体由相关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不足的学分,学生“专升本”后需办理修读手续,其学费按相应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

(二)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升学资格。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修读学分数达到本科标准后准予毕业,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规定,毕(结)业证书要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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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