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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8722关于开展2023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太阳集团tyc8722]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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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精神,现开展我院2023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一、二、三、四年级学生,转专业学生、专升本学生和学籍在学校的交流(交换)生。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二、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档为一般困难,资助金额为2100/人·年;二档为困难,资助金额为3300/人·年;三档为特殊困难,资助金额为4500/人·年。

 

三、评选名额

 

各班级具体指标已发班级辅导员OA系统,辅导员老师在指标范围内可根据班级同学经济情况在所管辖班级内适当调动。

 

四、评选条件

 

各班要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8722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除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外,另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已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并通过。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2、按照学校下达的助学金指标,辅导员老师根据各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和上一年度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来划分其资助等级,结合学校关于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条款,助学金评定中符合以下几项要求:

 

1长期荒废学业者(程度认定由辅导员与评议小组会议认定)作降一档处理;长期沉迷网络游戏者(程度认定由辅导员与评议小组会议认定)作降一档处理。本条特殊情况处理:烈士子女、孤儿不在此条规定的降档范围,其他单亲家庭、父母重残等特殊困难情况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不降档申请,经学院研究决定是否降档。

 

2)在上一年度无处分、无校外住宿情况,否则取消评定资格。

 

3)因按学校规定,享受无偿资助的同学直接编入志愿者服务队,必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凡在上一年度的受资助者参加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无故缺席的视其情况至少作降一档处理。

 

4)对于在上一年度获国家助学金资助后在学习、工作及日常表现突出者可考虑提升资助档次,以帮助经济困难但力求上进的同学更好的完成学业。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者、谎报本人生活状况者、生活铺张浪费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生活必须者直接取消评定资格。

 

特别提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有效低保材料)、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等困难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老师申请,直接纳入助学金资助。以上各类情况以全国资助系统导出名单(已发辅导员处)为准,若属于上述情况但未在名单内的同学一定要主动向老师申请或说明情况,以免造成困难学生资助遗漏。

 

五、评审程序

 

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老师组织开展各班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在相应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具体材料及报送时间已通过工作群发送。

 

、严肃工作纪律

 

各班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各班级评定后以适当渠道向班级同学公示,学院和学校在名单汇总后均将在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中不得公示申请人的具体家庭经济情况等敏感信息),请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学院学工办反映,学院根据情况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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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