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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太阳集团tyc8722]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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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按照中央和省委、宜宾市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拓展市校合作,吸引在宜高校大学生扎根宜宾、服务宜宾,争取在宜高校大学生留宜就业创业,为宜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共青团宜宾市委、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决定开展2022年“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根据《共青团宜宾市委、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关于开展2022年“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宜学院中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评选要求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和相关不当言行;

(二)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前50%以内,无挂科记录;

(三)原则上为大三及以上专科生、本科生;

(四)2022年“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与去年不重复;

(五)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评审办法

“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采用量化积分制进行择优评定(详见附件1)。

积分管理制度着重从思想政治、实践锻炼、创新创业、专业学习、成长锻炼、文体活动、技能特长等7个方面,共计20个项目进行积分量化,达到相应条件后可获得对应分值。学院根据学年度奖学金分配名额及年级设置情况,按申请学生综合积分择优确定获奖人选。

四、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在12月5日上午10点以前将填写好的《“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积分项目评分表以及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交到学工办徐文才老师。

(二)资格审查。学院团委对申请学生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思政表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表报校团委审查。

五、评审要求

一)评定工作坚持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人情风,防止弄虚作假,防止粗枝大叶,使奖学金的评定发挥出应有的激励作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或变相截留学生奖学金,确保学生奖学金准确无误的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不遵守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关评定规定,出现失察、失职情况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奖学金评定后凡发现有下列情况者,必须追回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1.在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

2.获奖学金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有思想政治表现不过关、道德品质败坏等其它不良行为。

六、材料报送

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定,做好把关和审核,评选结果出来后于2022年12月6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材料(附件2-4)交给徐文才老师;于12月6日13:00-16:00将纸质材料交给徐文才老师。

 

附件1-4.docx

附件1-4:1.“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积分管理制度(试行)

2.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人员信息汇总表

3.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宜宾市优秀大学生跟踪培养库登记表

 

 

 

共青团太阳集团tyc8722(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附件1-4.docx  (2,212.94k)[下载]
附件2:附件4《“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pdf  (5,810.03k)[下载]  [PDF阅读]
附件3:637680995665072821.docx  (2,212.94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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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