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设为主页收藏本站
>>更多
太阳集团tyc8722关于学生考勤及请假实施细则
[太阳集团tyc8722]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月5日
  查看:453
  来源: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理工学院注册程序》、《四川理工学院学生考勤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同意请假的事由

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事前或事后提供医院证明材料)不能上课、因事(毕业生就业、家庭重大事件)不能上课、因公(学校或学院安排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不能上课时可由相关权限老师谨慎审查属实后可办理请假手续。.

二、应该请假的范围

1有课程表安排的课程或相关课程老师安排的教学活动不能参加时需要办理请假手续;

2、计划请假时间范围内没有规定或安排的教学活动,但以下两种属于离校的情况仍需办理请假手续:

A、不离开自贡范围但晚上不回学生宿舍住宿的情况;

B、任何离开自贡范围的情况。

    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在学校通知放假的时段内离校不用请假,但需由本班级治保委员在放假前统计好学生离校去向并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假期结束时由班级治保委员清查学生返校情况并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若学生未按时返校,班主任(辅导员)应立即了解情况并向学工办报告。

三、审批权限

1、学生因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核批准,三天及三天以上的由班主任(辅导员)先核实情况签字后由学院领导批准。

     2、学生因事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核批准,三天及三天以上的由班主任(辅导员)先核实情况签字后由学院领导批准。

     3、学生凡属于请假离校情况必须先自行告知家长并征得同意,由班主任(辅导员)电话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征得明确同意意见,记录联系情况后按规定权限审批。

4、凡进入毕业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的学生请假需先由相关指导(或带队)教师签字同意后再按规定权限审批。

5、学生一学期请假累积超过一个月时需要报学校教务处备案,累计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时应予休学。

四、请假手续办理程序

  1、学生下载打印请假条模板(一式两份)并填写相关内容,请假条可手写,但模板中要求的相关内容需要齐全。

2、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审批权限签署意见,应属于学院领导审批的由班主任(辅导员)交领导审批,所有假条均需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加盖学工办公章。凡请假离校学生需要在学工办登记备案。请假条由班主任(辅导员)保留一份,学生保留一份交相关任课老师。

3、学生请假离校期满,本人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和学工办销假。

五、学生考勤及处理

1、在校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校,按照规定程序缴清应缴的一切费用后到班主任(辅导员)处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按相关政策办理生源地或校园地助学贷款,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办理注册。未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未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2、各种课程教学、实习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活动由任课(或指导)老师负责考勤,按周向学工办通报考勤情况;学生在校情况、每晚归寝情况由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安排考勤,考勤情况按周向学工办通报,学工办汇总后负责按规定程序安排批评教育或相关处理。

3、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一律按旷课处理。学生旷课时间的计算按课表规定时间计算,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等按每天4学时计算。学生旷课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20%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如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者,按规定程序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到20学时者,按规定程序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到30学时者;按规定程序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达到40学时者,按规定程序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达到50学时以上者,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作自动退学处理。

4、学生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作退学处理。

 

太阳集团tyc8722 

20161225

机械学院请假条模板[1].doc

 

 


附件:机械学院请假条模板[1].doc  (24.50k)[下载]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雷崇华